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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离婚律师:离婚相关案件的诉讼时效总结

admin2023-04-16离婚纠纷155

  唐山离婚律师:离婚相关案件的诉讼时效总结

  共涉及以下12种情形唐山离婚律师——郝秀玲为您介绍以下问题:

  1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

  2再次起诉离婚要求

  3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4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的

  5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对方发现要求再次分割

  6(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请求

  7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8离婚诉讼中双方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需要分割的财产

  9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表明,部分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

  10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要求再次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1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

  12离婚后,一方起诉分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财产。

  唐山离婚律师对上述问题,分别总结如下:

  【情况1】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妇女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妇女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该男子的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情况2】再次起诉离婚要求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原告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本期限的限制。

  【情况3】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处理】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情况4】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

  【处理】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配偶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情况5】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对方发现要求再次分割

  【处理】自发现之日起,诉讼时效为两年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瞒、转让、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情况6】(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请求

  【处理】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分析】离婚时财产未分割的,离婚后未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同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不同于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的情况。也就是说,财产一方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分割。

  【情况7】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处理】一年内的时效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的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审理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情况8】离婚诉讼中双方提到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需要分割的财产

  【处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

  【分析】在离婚诉讼中,双方提到了一些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因为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其他原因在判决中不涉及这些财产,或者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没有调解这些财产,调解书中没有处理这些财产。离婚后,双方不能就这些财产达成协议。发生纠纷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再审,以纠正有效判决和调解的错误。

  【情况9】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表明,部分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

  【分析】诉讼离婚时,由于证据原因,法院未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如果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显示这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行起诉,一方在离婚后发现了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可以直接起诉法院分割这些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10】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要求再次分割的,请求再次分割的

  【处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不服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分析】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离婚后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失去了诉讼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上诉权,申请再审有效的法律文书。

  【情况1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

  【处理】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日起计算。

  【分析】离婚后,一方拒绝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直接起诉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另一方履行离婚协议。

  【情况12】离婚后,一方起诉分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财产。

  【分析】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自发现之日起两年。

  唐山离婚律师除上述情形外,离婚时未分割共同财产的,财产处于共同共同状态,可以随时提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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